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管理,强化商标执法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0月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zhifa@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319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执法指导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7日